某女作家和某专家(现在这两个职业快臭了街了)提出来强奸不抗日和聚众要淫乱的观点,好几天来一直在想,二者何方妖怪,到人间干如此鸟事?
话说乱世出妖孽,和谐社会里,怎么也有两个小鸟蹦跶出来,叽哇乱叫,很惹人嫌?但是在现在社会环境下,越臭越香和越香越臭恰似黑白无常,飘摇世间,令人恐惧。和以前的芙蓉姐姐不一样的是,那鸟只是胡乱展示一下,博得大家的一个眼熟而已,说到底只是个低档次的妖怪,还不能给世间带来多大的灾祸。如今这两个鸟则不同,直接对我们的核心伦理道德进行了新一轮冲锋,这一仗如若传统观念坚守不住,中国势必真正堕入礼崩乐坏的境地。到那时,咱说啥都晚了。
有人会很无耻地反问:如果你的姐妹,你的老婆被强奸,你希望她们以死相拼吗?说这样话的人其实就不是人。老夫从来不愿意用问候别人亲人的话题来说明问题,但是这次咱要借用一下:你母亲被强奸的时候是否没有拼命而留下了你这么一个孽种?
一个文明的社会、一个和谐的社会、一个进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,无论民主和法制,无论道德和舆论,都是健康的、欢乐的,都是代表整个民族良好面貌的。如果一个社会纲纪废弛、伦理低下、道德混乱,没有一个正直的价值观支撑,这个民族必将是要被唾弃的,不足以登大雅之堂。
仅仅从强奸不抗日这个观点来看,就存在多个悖理之处。首先,面对犯罪,我们为什么要听而任之?其次,人命固然重要,尊严更加突出,否则,人何以为人?其三,反抗有生存和逃脱侮辱的机会,不反抗一点机会都没有。其四,强奸不抗日,难道还主动送上去?难道还欢迎强奸来得更猛烈一些?这不是犯贱是什么?
俺们再往好一点的地方想,也许女作家没有被强奸过的经历,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。另外,文学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,女作家是不是想着经历一把,好有拿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?那好,哪位兄弟有兴趣,去强奸一把(什么?难看?管她呢,反正一不要钱二不怕她报案,属于自愿嘛。)再有哪位变态一点,拿个摄像机拍下来,让我们看看这位女作家是如何通力合作不抗日的?哈哈,不是老夫教唆犯罪啊,只不过是听了女作家和女专家的言语,任何正常男人都会产生这个想法的。http://sunwind0000.bokee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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